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对事业单位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并对机构设置、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等进行了重点部署。
省直层面原则上不再保留科级和编制16名以下的单位
《方案》明确提出,要坚持精简高效原则,优化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省直层面原则上不再保留科级和编制16名以下的单位,对规模小、职能弱、作用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整合或撤销。
这一举措是河南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推动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科级和编制16名以下的单位,往往存在规模小、职能弱、作用不明显等问题。这些单位难以承担起相应的事业职责,也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通过整合或撤销这些单位,可以精简机构设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同时,也可以为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释放改革红利。
河南事业单位改革,要以机构改革为突破口,以人事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薪酬制度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改革的目标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高效化的事业单位队伍,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河南事业单位改革,将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河南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让我们共同期待,河南事业单位改革取得更大成效,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以下是一些河南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措施:
机构设置改革坚持精简高效原则,优化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省直层面原则上不再保留科级和编制16名以下的单位,对规模小、职能弱、作用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整合或撤销。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人岗相适、能者多劳、优胜劣汰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绩效考核、奖惩激励等制度机制,促进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和能力提升。薪酬制度改革: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事业单位职责任务、人员素质和绩效水平相匹配的薪酬制度,增强事业单位人员的职业吸引力。河南事业单位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推进河南事业单位改革取得更大成效,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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