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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法治社会,我们常常以为,公职人员是遵纪守法的模范,是社会的榜样,是人民的公仆。然而,近日发生在陕西汉中市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却让我们对这些公职人员的形象大失所望。一名民政系统的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酒后驾车,撞死一名75岁的老人,重伤其妻子,还将其残障女儿置于无人照料的境地。更令人气愤的是,他在送医后竟然失踪了16个小时,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到案自首。他这样做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让体内的酒精挥发,以逃避醉驾的刑事责任吗?他这样做的行为难道不是对法律和生命的蔑视吗?
据媒体报道 ,6月5日下午3时44分许,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一名公职人员谷某林(男,1989年生),在上班时间酒后驾驶白色小型轿车,在南郑大道恒大城小区门口斑马线处,以81km/h的速度撞飞了一对老夫妇。老夫妇当时正骑着电动车通过斑马线。事故造成老先生当场死亡,老太太重伤住院。而他们的女儿因为智力障碍,一直依赖父母照料。
事故发生后,谷某林报警并拨打120后,随救护车前往汉中3201医院。安排妻子协助抢救伤者后离开,次日上午8时30分许到案。经查证谷某林事发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就是事实的全部吗?不,这只是谷某林想让我们相信的一部分。他在肇事后失联了16个小时,这段时间里他到底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有没有试图销毁证据,有没有联系同饮的人商量对策,有没有寻求权力的庇护,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可以推断,他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让自己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降低到不构成醉驾的水平。
因为他知道,醉驾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不仅会面临高额的罚款和吊销驾照,还会被判处有期徒刑。而酒驾虽然也是违法行为,但是只属于行政处罚,相对较轻。谷某林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应该对法律有所了解,也应该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但是他却选择了逃避,选择了欺骗,选择了自私。他不仅没有尊重生命,没有尊重法律,也没有尊重自己的职责和信誉。他用自己的行为,给公职人员这个群体抹了黑,给民政系统这个部门抹了黑,给社会公众造成了极大的不安和愤慨。
我们不禁要问,谷某林为什么会在上班时间酒后驾车?他是怎样获得公职人员的身份的?他在民政系统中有没有同伙或者保护伞?他在肇事后失联的16个小时里,有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帮助或者指示?他在投案后,有没有受到任何优待或者包庇?这些问题都需要警方和纪检部门给我们一个清楚的答案。我们不能让这样的公职人员逍遥法外,我们不能让这样的交通肇事案件成为司法漏洞,我们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我们要求公正、透明、及时地调查此案,并依法严惩肇事者。我们要求公职人员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我们要求民政系统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清除腐败和渎职的害群之马。我们要求社会各界关注此案,维护法治和正义,支持受害者家属维权和索赔。我们要求每一个公民都尊重生命,珍惜安全,文明出行,共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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