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602件,审结28720件,制定司法解释2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1个;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51.6万件,审结、执结3010.4万件,结案标的额8.3万亿元。
2021年,全国法官人均办案23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88.7%,二审后达到98%。
在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方面,审结网络传销、网络赌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犯罪案件9.2万件;审结杀人、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9万件;审结涉枪涉爆犯罪案件9984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6万件;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541件;审结袭警犯罪案件4586件。
在防疫方面,审结涉疫犯罪案件9653件。
在扫黑除恶方面,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409件。
在反贪反腐方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3万件。
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审结乱占耕地案件7251件;
在民生安全和保障方面,审结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2031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002件;审结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犯罪案件296件;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34.8万件(危险驾驶犯罪数量如此之高,竟然还有人大代表提议取消“醉驾入刑”……);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9万件;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会保障等案件154万件。
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方面,审结相关案件4098件。
在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方面,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5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还无罪的人清白。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2215件。
在持续服务“六稳”、“六保”方面(“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资用工、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审结涉疫民商事案件14.2万件。
在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30件;审结行政许可、行政协议案件2.1万件。
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4.1万件。
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审结垄断案件4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478件。
在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审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1.3万件;审结破产案件1.3万件;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盘活资产1.5万亿元,让745家困境企业再获新生,35万余名员工稳住就业;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5.3万件。
在环境保护方面,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6.5万件。
在对外开放方面,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2.1万件、海事案件1.4万件。
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方面,审结破坏军事设施、泄露军事秘密、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466件。
在促进家庭文明建设方面,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3.1万件。
在这些案件中,有许多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第一案”。比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比如居住权案,驳回“强行啃老”等无理居住权请求,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带来的公平正义。
也有很多充满着真善美价值观的案件。比如,审理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案,坚决维护了共和国功勋的尊严。审理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判决善意助人不担责。审理小区保安送老人就医被索赔案,驳回无理赔偿请求。审理医院号贩子逃跑摔伤索赔案,判决追赶者无责。审理高铁霸铺案,判决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曝光无需担责。对长期霸占已售房屋、耍横抗拒执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搬迁措施,决不让“赖而不决”有机可乘。通过这些案件,
通过这些案件,让我们知道了国家和社会在提倡什么,在反对什么、又在禁止什么。
虽然,我们的法治之路还很漫长,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但是,我们应该相信,通过我们一代代中国人共同的坚持与努力,终将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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