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编里规定了一种权利,是和房子有关的。
如果你有了这种权利,不是你的房子,也可以免费住。
它究竟是怎么的一种权利?
什么是居住权
《民法典》第366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你经过一个人的同意,可以在他的房子里生活居住,这就是居住权。
你会不会觉得这和租房子并没有什么区别?这中间的区别可大了去了。
1.居住权属于物权,租赁权属于债权。居住权的保护力度高于租赁权。
2.居住权是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登记之后才能设立,只签合同是没有用的。租赁权只要签了合同就可以了。
3.居住权可以没有期限限制,可以终生居住。但是租赁权最长只能约定20年。
4.居住权取得一般不用支付费用,但是租赁需要支付租金。
5.居住权是为了生活居住,租赁权除了生活居住,还可以用于生意的经营。
怎么取得居住权
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3种。
1.通过合同取得这是最常见的方式。如果你要和别人签订居住权合同,一般要把这些条款写进去
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②住宅的位置——房子的具体位置、建筑面积、设备设施及装修情况等
③居住的条件和要求——是否付钱、是否可以进行装修、居住期间对方是否可以出租房屋、对方卖房你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④居住权期限——住多久
⑤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发生争议,到哪个法院起诉
2.通过遗嘱取得《民法典》第371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3.通过判决取得《民法典》第1090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
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取得,都不要忘了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的应用场景有哪些
最常见的就是在离婚的场景中设立居住权。
比如,男女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男方,不再给女方进行经济补偿,但是女方可以在房屋中永久居住。如果将来卖房子,女方可以优先购买。女方不购买的,男方将卖房所得的一半给予女方作为经济补偿。
另一个常见的是在立遗嘱的场景中设立居住权
比如,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受到了一位保姆的细心照顾。这位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就可以写明,房子归自己的某一个家人所有,但是应当允许保姆长期居住。
法律基于人性中的善良,规定了居住权,它带有扶助、帮助的性质,但愿我们能用好,不辜负法律的这份善意和人性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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