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阅读时长3分钟
有很多借款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没有借条,也没有电话录音,只有微信聊天记录。
如果对方不还钱,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对方还钱吗?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
《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数据。
微信是即时通信软件的代表之一,所以,微信聊天作为证据使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实际上,微信聊天被法院认可的并不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聊天内容太“水”了,没有干货。
所以,如果想被法院认可,就需要聊天技巧,你要非说是“套路”也行。
如果有人借了你的钱不还,你想通过微信取证,建议你用下面一段话作为开场白:
“张XX,你在2021年5月1号从我这借走1万块钱,说好的是到今年的8月1号还我,现在都九月份了。我急用钱,这两天赶紧还我吧。当时我们说的是1分的月息,一起结清吧。”
这段话里有对方的姓名、借钱的时间、本金、利息以及还款时间。它们分别对应的是谁借的钱、啥时候借的、借了多少、多少利息和啥时候还。
一段话,就把时间、人物、事件经过全部说清楚了。法官要的就是这样的聊天内容——简明扼要、信息全面。
接下来,就看对方如何回复了。
如果对方认可,你就可以结束聊天了。如果对方否认,你就需要不停地引导,直到把事实确认为止。如果对方死活都不承认,只能很遗憾地告诉你,想通过微信聊天取证的路子就被堵死了,只能另寻他法。
这种聊天的情景一般都是发生在你把钱借出去之后。并且,你采取这种方式取证,要么是因为你手中没有其他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要么是因为你手中的证据不够充分。
这对你来说是很被动的,一旦对方提前做好了准备,你就会陷入困境。
所以,事后的补救,永远不如事前的防范。我们要习惯于把天聊在前面。
我们不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别人,但是,我们也应当世事无常,人心善变,
他在向你借钱的时候,说会按时还你,这是真的。
他拿到钱之后,决定不还你,也是可能会发生的。
谁敢保证一个人今天的想法和明天完全相同,并且,时间越长,变数越多。
因此,我们应当做一个善意的防范。所谓“善意的防范”,就是在不坑害别人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在借钱这件事情上,我们最好的防范时机就是在钱借出去之前。只要钱还在我们手里,我们就有绝对的主动权。
如何通过微信聊天进行防范?总的来说就是借款留痕。
有一个朋友给我打电话,要借2万元,用两个月。我说,我只能借给你5千。他说,5千也行,你转给我吧。
挂了电话,我通过微信给他发了一个消息:“李x,我现在手头确实很紧,只能借给你5千,我给你要的时候你得立即还我。”
他回复:“2个月之后就还,连本带息。”
我说:“朋友一场,不提利息。如果2个月到了,你没还的话,按1分的月息算逾期利息吧。”
他回复:“没问题。”
我又追问一句:“是不是就转到你的这个微信里面?”
他说:“是的。”
我就用微信把钱转了过去,在转款备注了写明的是借款。
转完之后,我又补充了一句:“李x,钱转过去了,5千,记得按时还我。”
他回复:“一定!”
我通过和他的聊天,确定了一个基本事实————我的朋友李x于x年x月x日借走我5000元钱,2个月后归还。如果不还,按月息1分计算逾期利息。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没有借条,仅凭这些微信聊天的内容,也足以证明他和我之间的借贷事实。
需要说一下的是转款的操作。如果你觉得数额对你而言是比较大的,建议你使用银行转账。但是一定要保证转到他名下的账户。他如果提供了别人的账户,你在非借不可的情况下,要跟他进行确认是不是确定转到这个账户里。
无论是谁的账户,转完之后,都要把转账截图发到微信里,让他进行确认。
后来,我的这位朋友并没有按时把钱全部还给我,只还了3000元。
如果我拿着微信聊天记录去起诉他,闭着眼睛都能把官司打赢。这一点我很清楚,他比我更清楚。所以,不等我催,他就主动提出来,因为手头确实紧,需要延到10月1号,逾期利息正常计算。
这既是因为他的道德水平比较高,也是由于我手中握有过硬证据。
总有些借款人会说:“我又不是不还你,非得搞这么麻烦干嘛?至于吗?”
我的看法是,既然出来混,就得讲规矩。借钱立字据,这是人之常情,并不苛刻。既然你口口声声说不会赖账为什么不敢把自己说的话写下来?是不是因为你心里很清楚自己根本还不了,或者就没有打算还?
也有一些出借人,想让对方立字据,但是碍于情面,开不了口。我常说的是:“这钱是我和我爱人的共同财产,里面有她的一半,我做主借给你没有问题,但是我也得对她有个交代,这也是对她最基本的尊重。”
一段优质的微信聊天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帮你挽回损失,也可以帮你检验对方到底是不是一个懂规矩、守规矩的人。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