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森在他的“人格终生发展论”中,把人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分为八个阶段:
婴儿期(0-2岁)、儿童期(2-4岁)、学龄初期(4-7岁)、学龄期(7-12岁)、青春期(12-18岁)、成年早期(18-25岁)、成年期(25-50岁)、成熟期(50岁以上)。
他认为这八个阶段的顺序是由遗传决定的,但是每一阶段能否顺利度过却是由环境决定的,每一个阶段都是不可忽视的。
我们也常说,每个年龄的人都有他想做和应该要做的事情,这些事情不尽相同。但是,毫无疑问,有一件事情,始终贯穿在人的一生当中——建立规则意识。
说到规则,我们就不能不提到法律。
法律是什么呢?每当问到这个问题,很多朋友都会有一种感觉,心里明明很清楚,但却说不上来。
这也是法律被孩子和父母冷落的原因——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自然不会被关注。
我们一起来做一个造句游戏吧。
第一句:主谓宾结构——法律是规范体系。
法律有很多部,每一部都是一个单独的规范,每一部都侧重规定了某一个领域内的规则,比如《刑法》侧重于规定犯罪,《民法典》侧重于规范民事活动。所谓“单丝不成线、孤木不成林”,这些单独的法律规范必须组合在一起,才会发挥最大的功能。这么多法律规范组合在一起,自然就形成了体系。
第二句:在宾语前面加入一些定语——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体系。
法律只能由国家制定,除此之外,任何人都无权制定法律。
一部法律规范的产生是要经历很多工序的,从提出法律草案,到审议法律草案,再到表决与通过,最终到公布和实施,每一个环节都有专门的国家机关负责,有广泛的人参与,并且要经历很长的时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法律的严谨与科学,保证这是一部公平正义的法律。
第三句:我们再多加一些定语吧——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
这句话中我们多加了几个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为什么要有强制力呢?我们可以想一下,老师在课堂上要求同学们专心听讲,不能交头接耳。这是不是就相当于是一条课堂规则?那如果老师没有权威,对于学生没有处罚的权力,这条规则就等于一纸空文。结果就是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说,课堂早就乱成一锅粥了。
法律也是这样,为了保证每一个人都能遵守它,国家必须得有强制力做保证,对于违反法律的人进行处罚。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绝大多数的人的安全。
第四句:仍然是添加一些定语——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似乎一加上“统治阶级”这几个字,我们脑海中就会浮现一句话“刑不上大夫”,会认为法律是为金钱和权力服务的。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法律确实是这样,因为那时的国家是一个人或一个家族操纵的。如今的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所以,我国的统治阶级就是工农阶级。统治阶级的意志就是工农阶级的意志。而中国的绝大多数人都属于工农阶级。
到这里,关于法律的造句就完成了。
我们来把这个完整的句子翻译一下吧——法律体现的是我们的意志,我们当然应该去了解、遵守和应用。
那我们就把“规则”的种子,先静静地安放在孩子和我们自己的心中吧。等它长成大树,将会结出累累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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