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医生”刘翔峰获刑17年
【“恶魔医生”刘翔峰获刑17年】10月3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恶魔医生”刘翔峰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翔峰因故意伤害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及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四十二万元。
刘翔峰,曾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创伤中心副主任医师,因在工作中牟取私利,夸大患者病情、虚构手术指征,给不具备手术条件的患者实施手术,导致5人重伤、九级伤残,1人轻伤。此外,他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引进医药产品上收受贿赂66万余元,收受医药产品销售人员回扣358万余元,并非法侵占价值193万余元的手术耗材。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翔峰的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从严惩处。但考虑到刘翔峰具有自首、坦白、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同时,对同案被告人罗原灯也以故意伤害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医疗行业的从业者应坚守职业道德,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刘翔峰的落网与受罚,不仅是对其个人罪行的惩处,更是对整个医疗行业的一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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