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能不能提起公诉
侵占罪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自诉案件,除非在特定情形下,通常不会被作为公共刑事诉讼进行起诉。
然而,当涉及到侵害国家或集体的合法权益时,侵占罪则可能会引起人民检察院的关注并采取相关行动,对其提起公正的刑事诉讼程序。
从严格意义上说,侵占罪是一个涵盖范围广泛的犯罪概念,它主要针对那些以非法手段侵吞、占有、获取和控制本应由他人代为保管的物品,包括金钱、贵重物品等,且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是一种特殊的自诉案件,通常不作为公共刑事诉讼起诉。但当其侵犯国家或集体利益时,检察院会介入。该罪行涉及非法占有他人代管物,如金钱、贵重物品等,数额需达法定标准且拒不归还。侵占罪范围广泛,主要打击非法侵占行为,保护合法权益。
二、侵占罪能不能调解
对于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和当事人都能够参与调解。
这是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罪属于自诉案件之列,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自诉案件时,是有权进行调解的。
至于寻衅滋事罪的具体定义,它特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不正当手段,将由自己或他人进行保管、管理的他人的财产、遗失物品和掩埋物品等占为己有的行为。
而且这种行为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并且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和期限,还需保持拒绝返还的态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三、侵占罪能不能撤案
侵占罪是否能申请撤案应根据实际状况进行评估。
基本上来说,倘若侵占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比较微弱、对社会安全带来的威胁较小,不具备认定为犯罪的严重性,那么便可以考虑撤销此案;或者当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时,同样存在撤案的可能性。
此外,假如犯罪嫌疑人与受害者之间能够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受害者表达出对其行为的谅解,同时明确请求司法机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事例的具体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并同意后,也有可能实现撤案。
然而,如果侵占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并且不满足上述任何法定撤案条件的话,通常情况下是无法撤案的。
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依据事例的事实真相、相关证据以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
侵占罪是一种特殊的自诉案件,通常不作为公共刑事诉讼起诉。但当其侵犯国家或集体利益时,检察院会介入。该罪行涉及非法占有他人代管物,如金钱、贵重物品等,数额需达法定标准且拒不归还。侵占罪范围广泛,主要打击非法侵占行为,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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