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有没有追诉期的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性的程序安排,其实质并非刑罚,故并不涉及到追诉期的问题。
所谓“追诉期”,即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有效期限。
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实施刑事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性的程序安排,其实质并非刑罚,故并不涉及到追诉期的问题。所谓“追诉期”,即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实施刑事责任追究。
二、取保候审期出市身份证能用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然而,若欲离开本市境内,必须得到执行机构的明确批准方可进行。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凡已获准取保候审之人,务必严格遵守以下一系列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无法擅自离开其所居住之所在城市或县城;
其次,如个人居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变更的话,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递交至执行机构进行备案;
第三,在接到强制传唤时应及时抵达所在地接受讯问;
最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提供证言,同时也严禁销毁、伪造相关证据及互相串通口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犯罪管辖问题怎么办
在实施了取保候审的制度期间再度犯罪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应交由犯罪地所属的公安机关进行统辖。然而,倘若新的罪行与原有罪行归属于同一个事例之中,那么通常情况下将由最早接手处理该案的公安机关或主要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在确定管辖权归属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到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以及犯罪结果产生的地点等诸多因素。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犯法的行为人将会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的风险,并且可能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强制性措施的约束。此外,新罪行与原罪行还将被合并为一个整体,作为数罪并罚的依据。因此,建议各位当事人务必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以避免给自身带来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性的程序安排,其实质并非刑罚,故并不涉及到追诉期的问题。所谓“追诉期”,即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实施刑事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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