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向法院申请执行,把对方的财产查封之后,你会惊喜地发现,他再也不躲藏了,会主动出现在你面前,指灯发誓一定还钱,还会给你写各种保证、还款计划。当然,他也少不了说自己有多不容易,希望你能理解并宽容,搞不好还会留下几滴眼泪。
总之,他的积极、主动、热情、诚恳会让你觉得很不好意思,甚至会内疚,你都会怀疑自己申请法院查封他的财产是不是做过分了。
没错,他就是要让你产生这种念头。如果他足够聪明,会非常及时地提出与你达成和解,然后请你撤回执行申请。
和解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你不仔细考虑一下就撤回执行申请,麻烦就大了。
首先是从情理上考虑,为什么他之前对你爱答不理,现在的态度却来了一个180°的大转弯?事反必妖!
其次是从法律角度考虑,如果你撤回了执行申请,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他不还你钱,你打赢了官司。他仍然不还你钱。你申请了执行,所以法院查封了他的财产。如果他再不还你,下一步就是划拨、拍卖、变卖,也就意味着他的财产保不住了。所以,他才会找到你。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如果真像他发誓的那样砸锅卖铁都要还你,谁砸不是砸?谁卖不是卖?让法院帮忙砸、帮忙卖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还非得先解封,交回他手里呢?
所以,背后的真相很可能是:和解只是缓兵之计,目的是为了拿回财产,然后藏匿,继续赖着你的钱。
在不还你钱的情况下,他怎么才能实现这一目的呢?
让你放弃向他要钱不太可能,想推翻判决难度更大,如果直接提出让你解封,这又太露骨,会引起你的警觉。那就只剩下一种方法,说服你向法院撤回申请。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8条之中规定,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
如果你不了解这条的规定,恰好法官又没跟你说,当你提出撤回执行申请的时候,几乎就是他财产解封的时候。
等到你反应过来,你会发现,他名下再没有任何财产。
或许你会说,这属于恶意转移财产,涉嫌“拒执罪”,可以判刑。
当然可以,但是咱们的首要目的是要钱,能花一分力气做的事情,为什么非要搞那么复杂呢?再说了,事情越复杂,成本就越高,还容易出问题。
如果你真的同情心泛滥,想留一线,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要先保护好自己。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注意:是“中止”,不是“终止”)或者暂缓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既给对方留下了缓冲空间,可以暂时不动他的财产,又能使他的财产处于查封状态,他就无法肆意处置财产。如果他有违反承诺的苗头,你随时可以要求法院划拨、变卖、拍卖的他的财产。
但是你要注意,财产查封是有期限的。存款最长是1年,动产最长是2年,不动产最长是3年。如果快到期了,你得向法院申请续查封,不然的话,期限届满,财产也会解封。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撤回执行申请才最合适呢?
有且只有一个时间节点——把欠你的全部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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